九龙治水式管理 不同部门各自为政

安徽合肥的家长袁先生怎么也没想到,在刚刚过去的溽热季节,他最重要的“工作”就是和几十名家长一道,来回奔波于工商、公安部门之间,期望能够讨回自己蒙受的损失。

欠钱的是一家叫“至善教育”的民办教育机构。这家机构宣称“迄今已有16年历史,全国有100多家分校”。据其官方微博显示,它是一家全国连锁的教育机构,总部在南京,“是全国一对一教育中领先的专业辅导解决方案的提供者”。不过,自2013年3月18日起,其微博便再也没有更新过。

袁先生和其他家长向记者投诉称,今年6月,“至善教育”在没有通知家长、员工、代课老师的情况下,就关闭了设在合肥市蜀山区的教学点;随后,又关闭了庐阳区的一处教学点。孩子暑假里的课就这样被中断了。

让不少家长感到愤懑的是,当他们找上门时,“公司人员说,房子正在装修,所以停课,其实,场地已经转让了。”据了解,目前该公司在合肥的4个教学点已经先后停业。

作为这家教育机构的代课教师,魏明(化名)同样也是受害者之一。“他们欠我两个月的工资,共5000多元。我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,他们说要等段时间才能发,拖着拖着,就连他们也辞职了。”据他介绍,公司还有几个月没给员工交保险。

“跑路”的事情不仅发生在合肥,今年起,“至善教育”在南京、南通、杭州、温州等地的教学点如“多米诺骨牌”般相继倒闭。

据不完全统计,受骗的家长约40人。他们拨打电话至公司南京总部,却无人接听。他们的损失至今未能追回,其中,平均损失在万元以上,损失大的约3万元。

民办课程辅导机构为何频繁跑路

民办课程辅导机构“跑路”的现象屡见不鲜,其中不少还是“大名鼎鼎”的全国性机构。

例如,2011年在全国20多个城市开设了分校、辅导学生数万名的“起点教育”,在长沙、株洲、郑州等地的多个分校关门停业。

据了解,这些课程辅导机构,主营业务大多都是“一对一”辅导。

“我们带的孩子,成绩一般都是中下等的。”在魏明看来,“现在是应试教育,学校抓的是整体,可能会忽略一部分学生,所以我们才有了生存空间。”

据他透露,代课老师会针对学生自身特点,为其量身打造具体的学习方法与教学计划。“如果学生配合的话,短期内是可以提升考试成绩的,所以有的家长认为很有效。”

据一位民办教育机构的经营者透露,“一对一”是目前比较“高端”的中小学课程辅导形式,一节课的价格在200元到300元之间。因为利润丰厚,不少教育机构都看中了这块“蛋糕”。

“对于民办课程辅导机构来说,经营的关键是现金流。”这位经营者介绍,运营成本主要为教师工资、房租、水电费等,而投入资金基本上来自学生缴纳的学费。“所以,公司通过营销策略,鼓励家长一次性缴纳高额费用,缴纳越多,折扣越大。”据他透露,营销人员还会提出,一次性缴费越多,同一个老师上课的时间愈长。“不少家长都害怕孩子换老师,所以他们舍得多掏钱。”

“但是,公司账面上的钱是家长预支的,只有真正‘课耗’掉,才是公司的实际收入。”据他介绍,所谓“课耗”,就是这些预存的“课时”被学生真正“消费”掉,因为学生的消费周期普遍在一个学期以上,此外按照合同,如果家长不满意,可以退款。

“收费一般是一次性的,之后公司基本上没有资金流入,而成本支出每天都有。”他认为,不少教育机构盲目扩张,资金周转会出现问题。“一方面未能有效实现‘课耗’,另一方面又要支付老师的工资,两头受挤。”

在他看来,如果经营不善会形成恶性循环,造成迅速崩盘。“不能及时发放工资,教师队伍不稳定,教学效果下降,学生退费增多,资金压力加剧,最后开不起课,他们只好跑路。”

对此,一位合肥教育界人士表示,办教育不像是开连锁超市,一些大公司进入新的市场,尽管知名度不小,办学未必就一定成功。“必须考虑到当地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,是否有充分的教师资源等。”

制度设计有真空地带,“跑路”付出的代价很小

记者了解到,“合肥至善教育”只是在合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过,其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,并没有在合肥市教育局备案,取得办学许可证。

有业内人士指出,现在不少教育机构都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,钻了政策的“缝隙”,在经营范围上“打擦边球”。“你说‘一对一’课程辅导究竟是不是教育咨询,有没有超范围经营?很难明确界定。”

目前合肥市亳州路工商所受理了家长对“至善教育”的举报,据该所工作人员胡刚介绍,现在不好认定该公司“超范围经营”,只能以“合同纠纷”作为切入点,对此进行处理。“遇到这种合同纠纷,双方必须到场,我们依据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’进行调解。”

据他介绍,如果调解不成,可以进行仲裁,对方不履行的话,法院来执行。涉案数额大的话,公安部门可以诈骗罪立案,由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
“但是,我们打了很多遍电话,根本找不到对方公司的负责人,所以现在维权很难。”他无奈地说。

此外,在胡刚看来,国务院出台的370号令(《无照经营取缔办法》)规定,涉及前置许可的,由其行业管理部门来进行规范管理和查处。他认为,“既然(公司)主体资格有了,违规办学问题应当由教育部门来监管。”

不过摆在教育主管部门面前的难题是,他们并没有执法权,唯一的处罚手段就是不予办理办学许可证,但是查处无证办学的现象并非易事,尤其是很多无证的“小辅导班”往往隐藏在社区的居民楼里。

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文水认为,“这是发生在教育界的现象,但不是单凭教育部门就能解决的。”

据他分析,由于行业内没有一整套的监督体系,发现违规办学的情况,教育部门只能通过与物价、消防、公安等部门联动,依据各自法规才能对其取缔。

此外,在他看来,目前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的出发点主要是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,对于民办教育的设置需要哪些基本条件、办学质量如何评估等规范管理问题,没有具体的规定。

“从某种程度说,目前法律、制度上还存在着‘真空地带’,一旦有人跑路,付出的代价很小。”据唐文水介绍,现在不少地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不再缴纳保证金,此举旨在减轻企业负担,但也带来一定风险,“一旦关门,只剩下些课桌板凳,处理善后事宜没了抓手。”

多头管理,教育部门一家力不从心

据了解,为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,目前各地自发地出台了一些法规和办法。

自2010起,为了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,合肥市每年都出台了相关规定、办法。其中,2013年合肥出台了“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若干规定”,就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条件、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、收退费管理及违规处理等做了明确规定,还特别规定,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具备200平方米的自有房产、30万元流动资金,以及相关设备。

记者了解到,上海等地还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,规定培训机构招生需开设“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”,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监管,擅自挪用的将罚款10万至20万元。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“卷款走人”现象发生。

“不过,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,光靠教育部门一家管理显然是不够的,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,联合执法。”据唐文水介绍,不久前,合肥以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会议,特意要求分管教育的副县长、副区长也来参加,为的就是全市统一行动,以社区为重点,发动各种力量,查处一批违纪、违规的培训机构,同时让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办证。

“其实,家长也应当擦亮自己的眼睛,现在选择多了,为什么不理性对待呢?”唐文水说,首先最基本的判断是,一定要看对方有没有办学许可证。“即便大品牌公司,不在教育部门备案,也是违规办学。”

采访中,记者不止一次听到家长后悔莫及地说,“当时就像被洗脑一样,一听说孩子成绩能上去,根本没有考虑学费的数额,也没有想到风险的存在。”

“家长应当尽量避免一次性缴纳过多的学费。”合肥市亳州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胡刚提醒道,“如果对方不同意分期付款,这就是霸王合同,家长可以向我们举报。”

在唐文水看来,假期本应让孩子多休息玩耍,就应该过和平时“不一样”的生活,“作为教育部门,我们还是不提倡家长随意把孩子送到课程辅导机构去。”(记者 王磊)

(中国青年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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